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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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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16:51 信息来源:辽源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驻辽中省直企业:

          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9〕6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开展好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启动活动

          5月31日,市安委会将通过市领导发布电视讲话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积极参加省安委会开展的危化品安全视频讲座。各县(区)和公安、工信、住建、交通、商务、卫健、能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和管理团队,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邀请相关专家和中介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研判,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应急、教育、文旅、宣传等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市安委会办公室在中石油辽源销售分公司辖区加油站举办加油站综合预案演练。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结合《2019年度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我市人民广场设立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立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分会场。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开放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走进生产厂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五)设立安全生产专栏

          市安委会办公室通过辽源日报、辽源广播电视台、市应急局网站等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也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室外大型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安全生产内容不少于2小时,设立安全宣传展板不少于2块。

          (六)参加安全发展论坛

          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加省安委会举办的安全发展论坛。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深入交流探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八)开展行业专项宣传活动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交通安全、平安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全市“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辽源日报、辽源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成立“白山松水安全行”采访团走进基层,深入挖掘各地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向全社会推广。各县(区)也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紧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考核巡查组对我省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涉及到我市的各类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危化品再排查再会诊再整治再落责“专题行”

          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再排查、再会诊、再整治、再落责专项行动,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区域行”活动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自身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宣传活动,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四)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县(区)和和有关部门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全市活动总体方案,市级层面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

          (三)强化宣传报道。会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各类主流媒体报,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指导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

          (五)强化应急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各县(区)安委办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加入QQ工作群)负责安全月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6月份期间,信息报送人员务必于每周三15时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各单位安全月活动方案及有关材料自行存档备查。

          联系人及电话:孙宇心,5095098;

          电子邮箱:lysyjjxck@163.com; 

          QQ工作群:529207575。

          附件:“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辽源市委  辽源市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王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