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辽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源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780.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46.44万元,非税收入1134.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0.63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80.63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780.63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780.63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28.13万元,支出总计增加228.1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专项工作业务费比2016年有所增加。
二、关于辽源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辽源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3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业务费比2016年有所增加。 其中:公用经费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31万元、差旅费32.5万元、维修(护)费36.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辽源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项目延续2016年未完项目采购,未做当年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纳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的项目0 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扔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市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