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名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阳光新城回迁区(丘下7号地块)规划地块项目,土地出让合同D0000098号、划拨决定书编号0000022。2010年6月23日以挂牌出让及划拨方式取得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根据《阳光新城回迁区(丘下7号地块)地下补充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此宗地在原供地条件的基础上将增加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2010年6月23日至2050年6月22日,补增地下用地面积地下负一层5399平方米,地下负二层8644平方米,原地上出让及划拨面积不变,土地性质不变。经辽源市自然资源局集体决策,确认应补交土地出让金212.7万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辽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与原受让单位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
特此公示。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