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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11 13:06 信息来源:吉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精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省委、省政府决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对该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等文件。省委省政府牢牢把握审批服务便民化主题,从基层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找突破口和着力点,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审批服务方式创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把《指导意见》中的“四个坚持”基本原则融入到指导思想,统称为总体要求,不再保留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标题。同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明确提出了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深化“只跑一次”改革,最终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对《指导意见》部署的8个方面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形成41个具体任务,明确各地各部门的任务分工。

          一是持续深化“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从5个方面分别“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出落实意见,明确了在梳理一批、公布一批的基础上,集中公布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5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二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从5个方面对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进行细化,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编制和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探索推行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并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

          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从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依法公布“证明事项”清单两个方面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四是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从5个方面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特别是对省委、省政府已批复的6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市、区)进一步推进工作,巩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是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从5个方面提升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明确提出了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与统建、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受理、办理和办结等全过程信息的同步,全面支撑“只跑一次”改革,实现“一网通办”;不断推动更多高频、高关注度的政务服务向“掌上办”“指尖办”“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

          六是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从8个方面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突出了进一步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分类开通预约、申请、办理等服务,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七是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从5个方面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重点是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中介机构守信典型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八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6个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各类主体的信用评价,监管结果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嵌入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依据“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和“失信惩戒政策措施清单”对有关市场主体采取相应奖惩措施。

           三、《实施方案》的后续工作

          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上下结合、抓好督查落实、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孙威)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