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和统计表。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按照《条例》要求,2016年度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制度落实、机制完善和宣传培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建设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辽府办发〔2016〕11号)
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要点实施责任部门,并要求责任部门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要点》安排,各部门积极行动,落实工作任务。市财政局及时公开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市环保局在部门网站上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市安监局12350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排查;市卫计委建设医院信息网络,实现就医信息共享,避免患者重复检查,宣传教育科走进社区、学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县、区政府及时公开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公告。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68526条,较年初增长11067条,增幅为19.26%。受理依申请公开19条,答复19条,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9623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政府秘书长康忠贵同志任我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各委、办、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室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协调和考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康忠贵秘书长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批示,政务服务中心就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康忠贵秘书长汇报,并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全市各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清晰。我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全市各部门同时制定了本部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是及时整改,健全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对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意见,我市高度重视,按照网站设置、发布形式、工作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管理科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规划、设计工作,及时增加“政策解读”和“三公经费”等栏目的设置。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发布不完整、发布形式不规范和信息录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工作的整改工作,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会、下发催办单、网上辅导等多种方式推动整改工作。四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年初下发了《关于编制和发布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辽府函〔2016〕8号)要求各部门和单位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办公地点、受理电话、传真、投诉电话、邮编、电子信箱等信息,对信息变更的21个部门进行信息修改,保证了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印发依申请公开工作专刊,把上海市政府一起依申请公开案例和国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时间确定的答复函印发全市,供工作中参照执行。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固定巡查依申请公开情况的网上申请信息,及是提醒相关部门答复。
(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县、区政府从规范权力和为民便民入手,大力加强乡镇和社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立体式、全覆盖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1.以规范农村事务为重点,建立完善农村“三资”代理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对全市476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资源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彻底解决了村级账目不全、资产不明、资源不清问题,建立了一本让基层干部群众广泛知晓并认可的“明白账”。为切实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全市各乡镇都依托农经站建立了“三资”代理便民服务中心,在保证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各村“三资”实行代理服务,并加强规范化管理,使其发挥应有作用。各乡镇全部建立了资金资产资源台帐、经济合同台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基本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各乡镇的“三资”代理便民服务中心全部推广应用了“谐农”“三资”管理系统软件,实行电脑软件程序化管理。本着为民便民的原则,把乡镇政府的土地、乡建、民政、司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站所业务集中到“三资”代理便民服务中心,增设服务窗口,扩大服务范围,实行集中公开办公模式,使乡镇“三资”代理便民服务中心成为农村的“政务大厅”。 东丰县政府建立了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1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资代理平台)为重点、229个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为延伸的“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服务高效”的“三级服务网络”,特别是行政村的便民服务点达到了“强化服务职能,细化服务事项,切合群众需求,全程跟踪服务”的政务服务新要求。二龙山乡25个村、24个村建立便民服务点,小四平镇孤山村便民服务点突出“实用、特色、品味”的建设和管理模式,受到省市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认可,今年8月份,二龙山乡在全省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2.以创新社区管理为重点,建立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平台。2011年以来,在全市推行了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将14 个街道、51 个社区整合成30 个新社区,取消街道办事处,新社区直接对辖区政府负责,承担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并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开展社区各项工作。各社区把最低生活保障、廉租房补贴、生育指标审批、劳动就业、医疗保险、临时困难救助、信访、司法等12个方面的民生服务事项统一纳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强化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市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开设居民服务热线电话、印制服务便民卡和连心卡、开设“民生服务超市”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零距离”、亲情式服务。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惠民政策电子触摸查询机”,将各级惠民政策7类19项、办事程序8类19项全部录入查询机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68526条,较年初增长11067条,增幅为19.2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部按期受理、答复。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受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运行机制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平台”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还需不断提高等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仅仅局限于传统媒体,对应用新媒体公开信息的渠道建设还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在线政务服务能力,扩大网上审批服务范围,加快推进政务大厅和审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对接。二是部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导致人员变动频率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加强。目前信息公开工作的状态还是“推一推、动一动”,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四是业务管理系统与各部门、各分中心没有形成有效的兼容互通。没有形成统一的审批数据库,没有互相兼容的数据交换平台。 2017年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拓宽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制度+科技”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全流程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升级、管理升级和效能升级,通过外网公开、内网监察、双网服务互联互通,对行政审批全过程进行监察,实现对权力运行有效监控和重要节点的防控,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整合资源,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链接与融合,逐步构建上下联动、层级清晰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分中心及两县政务中心管理,将分中心和两县政务中心纳入监察范围。稳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完成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复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专业网站及政府公报的信息公开作用,发挥档案馆、便民服务中心、有关公共场所设置的信息公开查阅点功能,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