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辽源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全市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辽源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xmjt.com/)“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辽源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电话:0437-3528088;传真:0437-3528088;邮编:136200;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485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辽源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聚焦“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公开效能提升。辽源市围绕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更多事项“网上办”,全面对接全省在线服务一体化平台,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着力提高网办使用率和便利度,组织全市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复用工作,全市复用政务服务事项1659项,复用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 97.7%,网上办事率达90.2%,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贷款速度全国领先。我市在全国的信用综合排名上升67位。在全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服务工作中,辽源市被评为最好地区之一,东辽县被评为最好县之一。我市被列为全省智慧政务唯一试点城市。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制发了《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府公开办〔2020〕2号),对全市各部门建设政务新媒体的任务职责、功能建设、运营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辽源发布”微博公众号关注用户数达到13万,“平安辽源”官方抖音号点赞量超140万,“辽源吉D微风”“辽源之声”等一批微信公众号得到辽源百姓的一致好评。
(二)大力推进“五公开”,促进公开内容“全覆盖”。按照《条例》要求,辽源市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在决策环节,严格执行《辽源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所需履行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政府和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机制日趋成熟。在执行环节,定期公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辽源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信用中国(吉林辽源)”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总量352712宗,其中行政许可28453宗。在管理环节,加强“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设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目前,《辽源市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调整)》、《辽源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辽源市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辽源市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辽源市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辽源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实现了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内容全方位、监管程序全透明。在服务环节,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全市1625项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别、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等16要素统一,并全面公开,实现信息公开共享和业务联动办理。2020年,全市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事项为1125项,占比91%,无差别综窗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700余件。在结果环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每年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2020年,全市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 197 件、政协提案 146 件,办复率 100%,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25项办理复文。
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页面
(三)突出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公开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辽源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辽府公开办〔2020〕1号),要求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按照国务院26个领域,对照1761个目标指引梳理、编制、审核、上传目录。全市涉及18个单位26个领域的572个一级项、5192个二级项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已经全部梳理完毕。同时,梳理了各县(区)(包括各县直部门、各乡镇)及市直42个部门20000余条政务公开信息,按照“主题、体裁和文种”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市直部门和县直部门涉及11个大项的法定公开内容,县(区)政府涉及23大项、43小项的法定公开内容,已经全部梳理完毕并上报省政府。
(四)拓宽公开渠道,发挥公开平台效用。大力推进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政务热线三大渠道,提升信息发布传播集群效应。强化政府网站“第一平台”。大力推进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指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等栏目内容,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6738 条,其中,政务信息7922条,政府信息556条,视频信息178条;开设“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辽源在行动”专题,及时做好疫情通报工作。用好新闻发布权威平台。严格执行《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辽办发〔2018〕31号),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召开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专项情况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17场,参与部门达40余家。优化政务热线咨询平台。辽源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12345+营商服务”为思路,在现有平台基础上,开设营商环境类诉求专席,着力解决企业创业和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为全市百姓和各类企业提供“规范、便利、高效”和“全过程、全方位、一站式”的热线服务。2020年接话量13.2万,辽源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荣获全国政府服务热线稳步攀升奖。
“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辽源在行动”网站专题页面和新闻发布会现场照片
(五)加强政民互动,满足群众公开需求。聚焦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注的政务信息,着力构建解读、回应、互动循环体系,更好满足市民和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政策解读方面,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探索建立全链条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政策问答、图标图解等形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全年发布政策解读46条,其中文件解读21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在线访谈》栏目,定期邀请有关负责人在线解读政策25期。在回应关切方面,着力加强政务舆情管理,以“市长信箱”等栏目为载体,对公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及时回应、有效引导,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社会凝聚力,办理群众留言126件,切实拓宽了政府互动交流覆盖面。在政民互动方面,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将政民互动作为扩大政务公开参与的基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民生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服务专栏,设立便民查询、便民热线和公共服务板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民意征集调查5期,主动为公众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创条件、搭平台、清障碍。
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互动交流-在线访谈页面
(六)强化监督保障,全面提升公开实力。
着眼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软实力”,将考核、督促、培训作为提升公开质量、激发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不断夯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基础。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规范化标准化等工作的考核分值,提高量化评分比重,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同时,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开展无纸化线上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减轻被考核单位工作负担,切实以考核促落实、以绩效促实效。加强业务督促指导。针对上一年度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作提示函》的形式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按照逐一对照整改,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照镜子”的作用,推进全市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年中赴有关市直机关及各区政府开展中期检查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指导整改。同时,加强市级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按季度对本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39家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检查,均已形成检查报告向省政府报告。抓好业务培训工作。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开展政务公开系列培训。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专题培训会,召开了三次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座谈会,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区两级政府均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
辽源市政务公开暨政务新媒体培训会照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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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93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84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37 |
+12 |
24679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
392 |
-115 |
11524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58 |
+39 |
203051 |
行政强制 |
66 |
0 |
16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7 |
14.4469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严格落实新出台的《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遵照依申请办理示范文书,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加强依申请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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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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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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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 |
0 |
14 |
0 |
0 |
0 |
5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2 |
0 |
14 |
0 |
0 |
0 |
5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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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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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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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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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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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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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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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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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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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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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2 |
0 |
14 |
0 |
0 |
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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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辽源市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件,得到了结果维持。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立案1件,其中,复议后起诉1件,得到了结果维持。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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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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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国家和省的要求,对标对表省内兄弟市州,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仍不完善;二是全方位解读政策、回应关注、政民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进步空间;四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职能划转后,新接手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培养。下一步,辽源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先行先试,以实际行动开创辽源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全链条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二是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能力素质,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为辽源创建创新转型示范市提供新动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第二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计分类有变化,以收费项目为统计单位后,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为32项,以此数据为准。
辽源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