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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辽源市人民政府在汇总全市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辽源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xmjt.com/)“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辽源市人民政府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437-3513736,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485号,邮编:1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准确执行《条例》。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强化主动公开,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辽源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727条,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78263584人次,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推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印发了《2021年辽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的实效、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六大方面进行了系统布置,将年度工作指标细化为重大行政决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6部分26项具体任务,确定了各项任务牵头部门,确保各重点领域公开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新媒体信息报送联络机制,将全市9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62个,微博15个,其他22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按季度对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年度进行全市通报。2021年,发现并整改问题300余条。同时,清理规范“账外运行”政务新媒体账号132个。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辽源市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新开设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扶贫、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第一时间准确发布疫情防控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持续细化规划信息、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疫情防控、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建立辽源市规章库,公开规章1件;开展在线访谈17期,留言办理157条,达到百分百回复,平均办结时间2.6天;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625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53项,2021年,办事服务办件量达到1710件;全市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24件、政协提案147件,办复率100%,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20项办理复文。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布了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按照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等18种情形分类制作答复参考样本,为基层依申请公开提供答复模板,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和重点解读,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认真对待每一件依申请公开,把好调查关、审核关。全年辽源市人民政府共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1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的申请1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答复率达到100%,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采用视频、图表、文字等多元化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清晰易懂、形式丰富,使政策内涵透明。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并保持关联性。2021年,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转载各类政策法规解读62条。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乡村振兴、教育、涉农补贴、市场监管、财政资金、社会救助、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等重点领域,做好重点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大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021年,共计公开乡村振兴信息13条、教育领域信息44条、涉农补贴信息3条,市场监管信息35条、社会救助信息24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7条等。三是动态优化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保证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四是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专栏,加大重大决策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2021年,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官方网站共发布意见征集4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结果反馈44条。五是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我市制定了《辽源市进一步归并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方案》,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了全方位归并优化,规范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运行机制、界定了受理范围、整合了热线资源,采取整体并入、双号并行两种方式进行归并,截至到2021年底,已完成整体并入6条、双号并行9条;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方面,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128985件,已办结128809件,办结率为99.8%。六是继续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完善平台投诉举报、评价监督、统一身份认证、内容推送等功能,实现本级集约化平台与省统一信息资源库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网站集约化后,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速度、服务内容、互动交流、信息容量得到了大幅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群统一使用政务咨询平台,链接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更好地为百姓提供咨询建言渠道,增加互动频率,方便群众进行咨询求助、建言献策和投诉举报,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广纳民意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市政府网站提供语音指读、朗读、页面缩放、字体缩放、配色调节等无障碍浏览功能。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发挥考核促进作用。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力度,优化指标设置,调整主动公开的考核分值比重,更加有效地发挥考核的评价、倒逼和推动作用。二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新《条例》修订内容、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开展专题讲座和网上学习,21年,辽源市启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干部“以干代训”活动,组织40家单位进行集中轮训,课程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规范与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后台使用、课程应用实际操作与自主巡网培训”等。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具体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水平,并要求每个单位定岗定员,不得随意调换,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同时组织筹备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培训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回头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提升行动等一系列活动,系统性的布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工作。放置宣传展板51块、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单三万余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日巡检和考核相结合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各相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印发了《辽源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抽评情况反馈》《关于在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第三季度抽评中发现问题的反馈》等通报,第一时间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监督各部门履行好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9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545

        行政强制

        99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许多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目前我市各政府工作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均为兼职,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一般承担办公室或综合科工作,工作精力有限。部分部门人员更替频繁,工作衔接存在疏漏,个别新接手工作人员甚至未进行工作交接,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造成极大影响。

        二是缺乏日常督促检查机制,一些单位重考核、轻监督,日常工作不能落在日常,重点工作不能持续开展;一些部门更关注考核得分,关心排名变化,对监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未能及时、有效的整改。

        三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了解、不重视、不全面,随意性较大,没有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行公开,对于是否公开的把握不准确。

        改进情况:一是不断突出工作重点,瞄准核心发力。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政府进行联络沟通,落实好上级要求,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申请,推动公开方式转变。强化政府信息申请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力度,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2年,更新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主动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

        三是强化督考运用,提升公开效能。一方面建立日常抽查检查机制,对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发布、更新频次和内容规范等情况开展日常抽检,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加大督导反馈力度。建立健全问题分级分类反馈机制,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共性问题集中通报,多发性问题“点对点”反馈,并将通报情况计入日常考评成绩,切实将工作抓在日常,将问题解决在日常。同时重建督考体系,加入第三方评估考评。适时邀请第三方评估力量对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激发责任单位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达到以公开促服务、促规范、促落实的目的。

        四是强化指导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以克服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知如何公开等本领恐慌和畏难情绪为目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领导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举办一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实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增强能力水平,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辽源市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渠道,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回复、发布等一系列工作;二是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继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各类规划、疫情防控、财政信息、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四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五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和细化信息公开类别,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