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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公务员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项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辽源市公务员局联系(地址:辽河大陆4227号;邮政编码136200;电话0437-339769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辽源市公务员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举措,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以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为出发点,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着力提高公务员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辽源市公务员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对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范围、标准、形式和要求等层层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执行,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落实辽源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适应网络媒体的发展变化,充分利用辽源党建网及各种媒体,集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辽源市公务员局的重要工作信息、相关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及时发布,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强化监督,提升公开效能。实行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岗位监督,加强对辽源市公务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会益织社公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未结

        尚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未结

        尚审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辽源市公务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上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监督指导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下一步,辽源市公务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辽源市公务员局各职能科室之间建立联动会商机制,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把关,做到信息畅通。在规范性文件出台、公务员招考等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及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综合分析研判,确保信息公开事项内容科学全面。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发挥辽源党建网作用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手段载体,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保证公开信息能够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及时研究、调度了解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决策部署,按照辽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有关要求,结合公务员工作实际,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辽源市公务员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