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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公务员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公务员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辽源市公务员局联系(地址:辽河大陆4227号;邮政编码136200;电话0437-3315701)。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22年,辽源市公务员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和公务员工作推进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辽源市公务员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重要工作信息、重点关注政策及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及时发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及时准确的公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第14项规定,全年主动公开公务员考试公示公告类信息17条。

          (三)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辽源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按照政府考核指标进行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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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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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辽源市公务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上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2023年辽源市公务员将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辽源市公务员局各职能处室之间建立联动会商机制,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把关,做到公开信息互联互通。在公务员政策出台、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招考等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及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综合分析研判,确保信息公开全面、科学、准确。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发挥辽源智慧党建网作用基础上,完善辽源智慧党建网站相关模块,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保证公开信息能够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以制度化手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对关系公务员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受理,认真审核,依规答复。及时研究、定时调度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辽源市公务员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