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的通知
辽府协调办〔20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全市城乡基层治理简政放权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市级以下政府需要的权力有效地放给县、区级政府,促使政府审批监管服务更加贴近基层和群众,市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县、区开展“点单式”权力下放,具体要求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点单式”权力下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简政放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地区简政放权工作。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按照基层群众实际需求点对点下放权力。
2.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要积极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基层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统筹谋划,跟踪了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衔接,从实际出发,确保所需下放权力合理、合规、合法,并能解决基层实际情况和问题,满足群众办事就近原则。
3.形成递进模式。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在调度、上报本县、区需下放权力的同时,积极征集乡镇、街道所需权力,形成层层递进权力下放模式,满足各层级政府需求,让“点单式”权力下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4.上报材料要求。请各县、区积极调度,在8月24日前,将所需下放权力填到《“点单式”权力下放申请表》(附件)中上报。如不需要下放权力,请上报情况说明,注明无需下放权力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上报材料纸质版加盖政府公章报到市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政务大厅8楼职能转变协调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jfgf2020@163.com。
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6996500。
附件:“点单式”权力下放申请表
辽源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