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农村的绝大部分居民住房处于未抗震设防的状态。我国农村居民建房设缺乏管理和规划,建造方法缺乏规范和抗震指导,基本上处于自行建造的状态,忽略了房屋结构的合理性和抗震性能,再加上没有良好的保证施工质量的方法,给房屋留下了地震安全隐患。在历次大地震中,农村民居的灾害损失均十分巨大。
为了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应当从两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纳入行政管理体系,承担起农村民居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指导。另一方面是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实用、可推广的抗震房屋的样板结构图样,培训工匠,推广好的技术和建筑材料。
具体在建造房屋的技术层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能力还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1)合理选择场地,避开不利地形、地貌以及地震时易产生砂土液化和软土震陷等地块。
(2)处理好地基。
(3)打好基础。
(4)选择抗震能力强的结构类型并遵循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进行设计。
(5)选用经济适用、有利于抗震的建筑材料。
(6)规范施工。
2006年,在中国地震局倡议下,国务院在新疆召开了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对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和部署。全国各地以示范试点的方式开始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通过普及建筑抗震知识、培训建筑工匠、推广抗震技术标准、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建立农居建筑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等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建造抗震房屋,取得了良好的减灾效果。
新疆是全国最早全面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省份,自工程实施以来,全区共发生55次5级以上地震,新建地震安全农居经受了地震检验,实现了5级地震“零伤亡”,6级地震“零死亡”。在2008年汶川8级特大地震中,位于地震烈度VIII度区的四川省什邡市和甘肃省文县新建的地震安全农居100%完好,而紧邻的普通农居80%损坏;位于地震烈度X度区的四川省绵竹市盐井村,遭受了远超设防水平的袭击,57户地震安全农居虽严重破坏,但无一倒塌伤人。可见,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推广科学合理的建房理念和方法,可以极大地提高农村民居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