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办发[2013]28号)及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为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立辽源市地震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工作职能,编制和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
(三)管理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监测工作;负责震情的跟踪及研判工作,提出地震趋势意见;及时调查核实地震宏观异常、澄清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照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市内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五)建立健全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协助和督促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六)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指导县(区)的防震减灾和群测群防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具有的社会功能,确定辽源市地震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内设一个科室:地震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