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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辽源公安改革访谈
时间:2019-12-24
嘉宾:
摘要:
2015年,中央印发的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要求2019年年底公安机关完成改革任务,我们改革任务完成了吗?取得哪些成效?
2015年,按照中央印发的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和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改革相关要求,抓推进、抓落实,已经全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出台市本级改革相关文件30余个,上报市深改办信息位居全市第一,辽源市公安局改革工作简报被《吉林改革工作》刊物采用。通过改革破解了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了队伍战斗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改革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持续平稳。2016、2017、2018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分别为3326起、2880起、2694起,同比分别下降19.6%、13.4%、6.5%;受理治安案件分别为7525起、7316起、6979起,同比分别下降11.2%、2.8%、4.6%;今年以来,全市共立刑事案件2215起,同比下降10.4%,受理治安案件5728起,同比下降29.6%,命案14起、“两抢”案件9起全部告破(命案连续7年、“两抢”案件连续4年全破)。改革有力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15年以来,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在今年3月份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民意调查公布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成效、群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三类评价中,辽源在全省9个地区中取得了一个第一名、两个第二名的好成绩。辽源连续五年获评见义勇为城市奖,是国内唯一连续五年获评此奖项的城市。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改革有力助推了公安科技基础建设。全市视频监控点位密度全省领先。市局DNA检验室首批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获得质量监督资质认证。痕检实验室被评为全省重点专业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和痕检达到国家认可标准。监管场所活体指纹自动比对技术应用在全国公安监管系统现场会、座谈会、培训班上介绍经验。在全国率先建成青少年平安教育馆、禁毒教育馆、消防科普教育馆、交通安全体验公园“三馆一园”,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教育示范基地”,被国家旅游业协会评为4A级旅游景区。改革有力推动了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提升。2016年,市局在全省实践技能考核中,位居全省前列。省厅司晋督结业考核我市排名第一。2017年,出入境窗口荣获“公安系统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全省公安优秀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2018年,在全省民警职业能力达标测试中,市局合格率达到100%,理论成绩全省排名第一。全市窗口服务连续8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2015年以来,133个集体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政府表彰。6名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64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249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那么,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地?
中央印发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后,辽源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各项部署要求落实。一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市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深化公安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落实推进组。4个落实推进组分别负责“1+3”意见方案的改革推进工作。抽调政治部副主任等2名同志成立公安改革创新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安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等工作。二是强化调研,破解难题。市局党委成员每月至少深入基层单位工作一天,深入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市局先后7次组织考察组,赴省内外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补齐工作短板。市局改革成果“推行城区分局警务模式改革”“建立新型社区警务模式”“服务发展三十项措施”等经验做法被公安部、省公安厅、辽源市深改办刊载。三是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市局将各项改革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市局党委成员带头深入分管部门警种督导推进改革工作。市局每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议,强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
许市长,那您能介绍一下,都进行了哪些改革吗?
重点介绍一下围绕户籍制度、出入境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一、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2015年,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市公安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同年7月,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并正式下发《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辽源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面落实了上级部署要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0%。围绕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一是放开落户限制。以“三稳定”为主要落户依据,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稳定住所,其中在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包括租赁房屋,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都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中专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和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在全市各城镇落户不受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限制,凭毕(结)业证书或相关专业证书即可办理落户手续。截至目前,共为农民工落户4509人,为各类人才落户4381人。
二是执行居住证制度。2016年8月1日,我市开通了居住证办理业务,对在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自居住证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制发居住证4851张。
三是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为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22号)精神,2016年7月,全市开展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专项工作,摸排无户口人员底数情况,按照“认真调查,区别情况,依据规定,妥善办理”的原则逐一研究解决。严格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的采集、备案和比对核对,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截至目前,共为无户口人员落户1973人。
四是提供优质高效特色服务。开通“互联网+户政”服务平台,群众通过互联网可以咨询户口相关问题和预约、申报办理户口。截至目前,共网上预约58742件,网上申报办理39094件,及时办结率、满意率达100%。同时,在节假日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延展服务范围。2017年,市局率先在全省推出了户籍窗口无休服务,节假日和双休日共受理户籍业务952人次,业务咨询1224人次。
二、全面深化出入境管理改革
辽源市是非边境地区,在出入境管理改革方面重点是“放管服”改革。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按照部局和省局的改革要求,向两县公安出入境管理大队下放受理审批权限。改革前,两县公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只能受理群众办理证照申请,没有审批和上传权限。改革后,我们将办理证照的审批权下放到两县,取消了市局审批环节,将赴港澳台再次签注审批制证的事权下放到两县,实现了县级受理、审批、上传、港澳签注等四个环节“同级同窗”办结,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二是创新服务举措。依托吉林省“互联网+公安”,发布公安出入境的政策信息,发布证照办理的流转信息,开通了预约平台,不断丰富出入境互联网公众平台内容,方便了群众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咨询,实现了港澳签注全流程网上办理。在市县两级出入境设置了自助填表机、自助签注机、移动受理终端,基本实现了自助办理并可以为特殊群体及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目前,群众办证已由五个窗口流转优化为三个窗口流转,仅需5分钟左右就能“一站式”全部办结。
三是织密受理网点。推进出入境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依托市区户籍警务室建立了6个社区出入境咨询服务工作站,让群众就近了解办理出入境证照所需要件。在距市、县区较偏远、交通不便、办证群众相对较多的乡镇派出所设立出入境证件申请受理点。目前,已经在东丰县公安局横道河派出所建立了延伸服务受理点。
三、全面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改革
围绕公安交通管理改革任务,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实现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制定《辽源市安检机构管理制度规定》,优化机动车检验程序。全市13家安检机构开通车检网上预约服务,开通率达到100%。施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实现“先发标、后审核”,实现车辆转籍信息网上传递,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二是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作为全省首批统一版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试点单位,在互联网平台开通了50选1自编自选和随机选号功能。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小型车号牌加工点,实现从选号结束到制作完成用时15分钟,做到了立等可取,2016年号牌制度改革以来,共制作发放新号牌8.7万副。同时,在办事大厅设置邮政窗口,开展免费邮寄号牌服务。
三是全面完成驾考改革工作任务。通过公安部网络平台,实现了小型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共办理业务8333人次。驾驶人考试全部实现自主报考网上预约服务。截至目前,驾驶人考试网上预约11.9万人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3.6万人次;变更联系方式8729人。小型机动车考试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下放率达100%,提前完成了公安部的工作要求。建成机动车检验视频监管中心和考试监督中心,对违规检测机构、驾考作弊嫌疑等行为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查处,实现了高标准审核把关。
四是拓展“互联网+”服务。成立网办中心,学员考试预约、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期满换证、延期补证、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在内的69项交管业务全部开通网上办理。其中,学员考试预约率达到100%,补换证业务只需当事人在网上操作,办结后通过“警邮合作”邮寄给本人,无需到车管所现场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目前,办理个人用户注册27.5万人;单位用户注册739家;办理车辆预选号牌1594副;4S店核发临牌2368副。
五是推进交管业务下放。建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制定了《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工作规范》,在二手车市场派驻专职民警,设置专属查验区,配备PDA终端,查验过程监管视频实时传输到查验监管中心。授权13家4S店办理临牌业务,车管所对上述网点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指导。
四、全面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重点围绕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指导、加强执法服务保障等方面,稳步推进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以推进三项改革为重点,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2017年初,市局全面启动了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在市局和9个县、分局建成了总面积达500余平方米的10个案件管理中心(室),专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实现了案管机构建成率100%、运转率100%。制定出台了《辽源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定》,建立了警情首接责任制,实行全警情登记录入,明确受案立案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审查时限,实现了“有警必接、接警必录、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的工作目标,杜绝了报案不接、应受不受、违法受立案、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发生。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市公安局在“两统一”工作中,确立由法制部门为审核主体,对所有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进行全程监督审核,并最终由法制部门负责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工作机制。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新建8支法制队伍,增配法制民警35人,配齐配强了案件审核及与检法机关对接的专业力量。制定《辽源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辽源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规定》等制度规范,解决了“先入为主、一错到底”、办案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多头对接检察院”等问题,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近年来,绝对不捕、不诉案件逐年下降,2018年,全市绝对不捕、绝对不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70%和90%。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证据审查标准,与市检法两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法律功底深厚、执法经验丰富的民警对盗抢骗等10类常见刑事案件制定证据收集指引,从制度规范把控,确保证据收集全面、真实、合法,提升了办案民警按照法律裁判的要求标准和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2017年以来,证据收集指引规范的10类案件没有一起绝对不捕、绝对不诉案件。今年以来,实现了全部刑事案件无绝对不捕、不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是以严把案件质量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督指导。强化执法考评。市局出台了《辽源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在考评标准上,对优秀档次、达标档次和不达标档次的评分标准在省厅标准基础上上浮10分;在档次确定上,规定了降低考评档次的七条底线和确认为不达标档次的十三条红线;在奖惩措施上,被评为优秀执法单位的,县局、分局、市局分别奖励,被评为不达标执法单位的,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采取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及免职等措施,有效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提档升级。强化实时监督。全面规范网上办案流程,从接处警开始,将警情案件信息全部录入执法办案平台系统,严格落实执法信息进平台、审查人员进场所、涉案财物进系统的“三个必进”要求。以案管机构为依托,全面开展案件流程实时监督,利用警综平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接处警系统和网上督察系统等信息系统每日对接处警、受案立案情况、执法过程视音频资料等进行巡查,使整个警务活动都有规定动作并全程可控,从源头上解决执行力不高、体外循环、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2018年以来,日常监督全市接处警信息34759条,发现警情超期未监督问题2040个,发现超时限受立案问题8个,全部予以整改。2018年,市局在省厅规范执法类绩效考评中荣获全省第三名。强化案件指导。法制部门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和各种专项行动中做到主动靠前、跟踪指导、审查攻坚、多方协调,有力确保了相关案事件的依法、妥善、高效处置。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坚持一线随警作战,全程跟踪指导服务,辽源市局的涉黑涉恶线索查结率在全省九个市州中率先达到100%,查结率和查结质量名列全省第一。
三是以提升履职能力为根本,加强执法服务保障。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立足公安执法办案实际需要,制定下发了《辽源市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审议规定》《辽源市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和民警的执法行为,为网上执法办案和集体议案工作提供了有效遵循,确保执法办案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透明。丰富执法培训内容。将法制培训纳入到新警培训、警衔晋升、民警轮训中,2017年以来,完成法制培训课程174课时,培训民警1648人次,达到了全覆盖;组织开展“公安民警看庭审”活动28场,大型法制讲座、专题培训12场;召开各类法制学习培训视频会议20场。通过一系列培训活动的开展,民警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诉讼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许市长,您对成功进行公安改革有什么体会吗?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经过一系列公安改革,我们深深体会到:注重顶层设计是公安改革的前提基础。中央印发的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和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改革相关要求为我们扎实推进公安改革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确保我们沿着正确的道路和方向推进公安改革;上级领导指导是公安改革的根本保障。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相关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牵头部门的强力推动,确保我们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坚持立足实际是公安改革的根本原则。我们在推进公安改革过程中,既要落实上级精神和部署要求,又要与辽源地域人口、队伍现状和治安形势有机结合,达到最佳改革效果;人民群众满意是公安改革的评价标准。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地推进公安改革,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来评判改革效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坚定信心勇气是公安改革动力源泉。改革过程中,会有来自各方的阻力,只有坚定信心、鼓足勇气、迎难而上,才能克服困难,消除阻力,夺取全胜。
谢谢您接受我们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