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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解读行政立法

        时间: 2020-11-05

        嘉宾:孙颖

        摘要:

        文字直播

        主持人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孙颖同志为我们解读如何做好行政立法工作。
          

        主持人


          我市具有哪些立法权?
          

        孙颖


          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主持人


          每年度立法项目如何确定?立法项目应符合哪些标准?
          

        孙颖


          市司法局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则,于每年9月3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文件通知等多种形式,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征集的项目建议经调研论证后,拟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报市政府审议。立法计划确定后,按照立法计划开展下一年度立法工作。
           立法项目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可行性。
          

        孙颖


          市司法局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则,于每年9月3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文件通知等多种形式,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征集的项目建议经调研论证后,拟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报市政府审议。立法计划确定后,按照立法计划开展下一年度立法工作。
           立法项目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可行性。
          

        主持人


          市民能否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孙颖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按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提出立法项目应包括:(一)项目名称、制定机关;(二)制定的依据和必要性;(三)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四)国内外相关立法参考资料。
          

        主持人


          市民如何参与到立法过程中?
          

        孙颖


          为保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会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媒体公开征求意见30天。市司法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辽源吉D微风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意见,《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辽源市供热管理条例》等都收到了大量的点赞和评论,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同时,市司法局确定5家立法基层联系点,市民可以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建议,参与座谈。市司法局将建议综合汇总后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
          

        主持人


          自2015年我市享有立法权以来,都有哪些工作成果?
          

        孙颖


          自享有立法权以来,市政府出台政府规章1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法规案7项,目前有5项已发布施行,2项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市司法局在立法过程中协调各部门,统筹推进立法工作,严格审核草案送审稿,并聘请省内着名专家进行论证,确保立法草案质量。同时,市司法局完善立法机制,起草了《辽源市规章制定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各项要求,更加清晰地规定了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指导我市政府立法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