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珍继承公告
时间:2023-02-07 15:51来源:辽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继承人包敬珍,被继承人刘胜安,坐落于南康街006006-0015-407,房产证号091495室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中心法制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3199213
辽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