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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工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工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正情况等内容。报告涵盖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辽源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85号,邮编:136200,联系电话:0437-35241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辽源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22全年,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8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1条;政务动态信息13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政务公开上,突出实用、规范。一方面,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所有上网信息均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和网络信息保密规定,所有信息均需登记名称、时间、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发布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高时效完成。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市工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执行。2022年我局收到2项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工信局制定了《辽源市工信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辽源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责任及三审制度》、《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五)全力做好宣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辽源市工信局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考核内容。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科室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于提高部分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深度形式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局内各科室信息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要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工作,做到学习常态化,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工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优质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公开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决算相关信息。认真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

        (三)加强办事服务公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四)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大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工业政策进行全面解读,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五)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全面回应社会关切高度重视舆情回应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要增强回应的主动性,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特别是涉及社会重大政策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责任制度局各科室要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进行,并做好登记。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及时更新《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加强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年底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