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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辽源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辽源市民政局联系。(地址:人民大街禄寿路100号,邮编:136200,电话:5088300,电子邮箱:lymzoffice@163.com)

          一、概述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紧密联系工作职责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保障基本民生”主题,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切实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着力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责任,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局办公室设立办事机构,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人,并在办公室确定一名干部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落实。通过健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在不断健全完善《辽源市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辽源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辽源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辽源市民政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责任人,除对将公开的信息条目的内容、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风险共担,较好处理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三)优化公开形式。构建了多层次的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通过各种形式发布民政政策、民生项目、民政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本部门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方式,并以网上公开为主。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牵头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社会救助”栏目,积极主动地公开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三是通过民政信息网、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市民心声”及时答复群众的有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工作。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度,我局主动在辽源市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政务信息2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条;政务动态类26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类1条。 

          二是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2016年度,通过辽源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50条,被采用45条。 

          三是通过网络回应群众诉求情况。积极做好市民心声、市长公开电话的办理、答复工作。2016年共答复市民心声45条,市长公开电话转办单20条,办理答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出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出现。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此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监督考评机制还不完善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督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继续将惠民政策、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资金使用、民生信息等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和基本知识,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局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辽源市民政局 

          201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