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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山区西宁大路511号,邮编:136200,联系电话:0437-3168900,邮箱62533857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辽源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权力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提高工作效率集聚融合,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了本部门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管理、值守、信息更新、投诉办理等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将信息公开、行风建设与信息化工作有机结合。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及人社局网站主动公开新闻信息6条,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4条,通知类消息63条,公示类消息69条,公告类消息26条。并随时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将没有规范的信息内容、格式进行了修改,调整。在市政府网站及本单位门户网站修改机构职能中领导基本信息。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里设有依申请公开板块,并公布了《申请须知》,将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和相关方式途径及处理方式予以了告知。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公开公正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办事资料,优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指南,整合办事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让百姓少走路,让部门多沟通、多做事。三是实施“人社快办行动”。对群众关注的退休审批,工伤鉴定,劳动关系备案,失业登记,就业政策兑现等事项,推行快办行动,能够网上办理的全部网上办理,能够当日办理的全部当日办理,需要审批流程办理的限时办理,能够打包办理的事项一律打包办理。四是开展人社窗口单位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全员参与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人社干部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具体成员的辽源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适时进行调整。进一步夯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部署,各科室、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组织健全、职责清晰、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7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围绕贯彻落实新政策,着力在提升重点项目建设、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做好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做好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具体措施:围绕2021年我局重点工作,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局网站、《辽源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吉D微风等新闻媒体及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企业和个人了解和熟知相关政策,为进一步贯彻营造良好氛围,并及时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把握公众关切,快速反映情况,协调联动,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责任人:局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具体措施: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责任人:局办公室主任,市就业服务局综合科 

          (三)围绕办事群众要求,规范办事服务大厅指引标志和办事指南 

          围绕群众办事需求,规范就业、养老、政务服务大厅等业务经办场所,办公大厅宽敞明亮,环境优美,配备了休息椅、、报刊等物品,在显着位置市县有电子触摸屏等查询设施。文件柜、复印机等办公用品配备齐全,办事窗口设置科学合理,便于工作,方便群众,配务有业务流程指南、服务标准等。 

          责任人:养老保险科科长,市就业服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主任。 

          (四)强化政务公开教育,适时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平时学习内容,并适时按照辽府办函[2018]23号要求,结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时实施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责任人:局办公室主任 

          (五)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根据《辽源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辽府公开办[2020] 1号)精神,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目录编制、信息发布等工作。 

          责任人:局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