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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辽源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点击数:
          市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采用的数据起始时间202111日,截止时间20211231日。市水利局办公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3436号,邮编:136200,联系电话:5095027.

        一、总体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对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要求,认真把关,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询问、指导。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网上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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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没有摆正位置,监督落实不到位,例如一些政务制度虽然公开了,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上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水利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相应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全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公共事业等单位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各类公开事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一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二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积极回应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府公信力。四是健全政务公开规范标准,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五是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六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推进长效机制。

         

         

        1. 2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