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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辽源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于本机关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569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6148225;传真:0437——3523708;电子邮箱:ws0437@126.com。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情况概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利用卫生健康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是加强部门网站建设。网站设置工作动态、基层信息、卫生健康行风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便市民及时了解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具体工作情况,并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监督。

        三是实行定期公示制度。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新技术项目、域外专家服务、新农合基金使用、生活饮用水质量、传染病流行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定期公示,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政务公开具体内容

           ()文件落实情况

        我委高度的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辽源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精挑选,严把关,全面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录入。

        1、把握重点,规范内容。一是公开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卫生服务项目及收费。二是公开易于出现办事难、监督难的问题。卫生监督机构对办理各种卫生许可的法规政策依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时限、工作纪律等进行全面公开。三是公开可能产生各种不正之风的问题。
          2、创新载体,注重实效。从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咨询、反馈、监督等环节,完善办事公开形式。宣传栏(板)、宣传手册(单)、会议及新闻媒体等。我委在辽源日报每季度刊登一次医疗卫生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群众合理、安全就医,激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经济”的发展模式,促进公平和有序竞争。医疗卫生单位普遍设立公示板、公告牌、咨询台,印制办事指南、信息手册、便民服务卡等,公开办事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群众期望、发展需要、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表现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还有待提高,直属单位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今后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检查,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思想认识、工作水准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