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吉林省和辽源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制定2020年《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组织推动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按照省、市的要求,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李延辉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职信息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调度、审核、统计工作,从而在全局系统范围内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贯彻新《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宽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政务“五公开”的落实。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各类文件58件;对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及人员,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事项流程图,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利事项告知单,《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制度》进行公示;发布《关于规范辽源市城区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征求辽源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辽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相关事项意见的通知》、《关于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办理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相关事项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相关事项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听取意见;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目中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办理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按照新《条例》和《辽源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条例》有关规定办结。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内容;重新梳理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体裁与主题,目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体裁为决定、公告、通知、通告、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会议纪要、其他等,公开主题为重大项目、城市管理、行业管理、综合政务(其他)等;各科室、各基层单位按照要求将政策文件审核后及时交送至专人发布,保证政策文件的及时准确规范公布。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建立健全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检查机制,每月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将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情况进行监测,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书面通报抽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 |
+14 |
2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1 |
73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6 |
0 |
131 |
行政强制 |
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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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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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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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将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逐步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提出的工作新办法、新举措、新要求,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便民、高效、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