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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辽源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辽源市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437-3225320,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901号,邮编:1362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市城管局在年初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各科室、单位高度配合,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会和推进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无废止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1件,行政许可560件,行政处罚4件。通过辽源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131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态度,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把握审查公开范围和内容,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形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指导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二是加强信息搜集汇总。各科室、单位信息员,结合各自职能定期将信息报送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汇总,由专员负责分类筛选,后按照三审制度报送上级部门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各科室、单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等,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常态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高全局干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69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2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工作不能落实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由于人员紧缺,一人负责多项工作,不能顺利高效开展工作。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做到有据可依。二是定期开展专项工作培训会和自我学习活动,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工作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持续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增强公信力。一是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收集和梳理所掌握的政务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严格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制度流程有效运作。二是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认真勘误,规范格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交流,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