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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报告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数据起始时间20211月1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办公地址:辽源市辽河大路5649号,邮编:136200,联系电话:6660600,现公布辽源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深度,紧扣民生和社会关注,加大对医疗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明确每个领域信息公开的核心、要素,并规范了公开内容、时限、流程。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以公开原则,不公开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需要公开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辽源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辽医保发〔2021〕34号)规定,全年累计发布政府信息23件,特别是坚持做到“政策文件类政府信息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做好主题编辑、内容审核、安全防护、日常监管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将《条例》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认识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内部科室(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做好日常抽评、考核基础性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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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还有待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市政府办的要求,根据工作实践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延伸服务内涵。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解疑释惑,加强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提升医疗保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透明度,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不断深化网站管理,加强参保政策、筹资、待遇等方面业务公开力度,提升医保便民服务质量。及时公开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为参保群众和单位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辽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2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