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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此报告共六部分,采用数据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办公地址为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大街130号,电话:6996518,邮政编码:136200。

          一、总体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不断推进民生领域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政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李长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局办公室设立办事机构,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人,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落实。通过健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对网站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准确。业务公开信息由业务科室提供,政策解读类信息主要来源于省政务数字局网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行筛选予以网站公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不断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有效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开辟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通过12345市民热线对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机制建设及时跟进,保障平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按照要求,市政数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不够全面深入。为此,市政数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强化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扩大政务服务领域政策知晓率,提升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政策制定、政策落实的参与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深入解读,采取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方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增强政策文件的落地实施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公开渠道。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府网站、市政数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的政务公开工作,畅通公开渠道,并积极探索其他公开渠道,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协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传播效率,促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建设,有效提升公开执行情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并同步推送市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建立常态性督促考核机制,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范围,开展常态性评估考核活动,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完善政务公开查询系统建设,实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2、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3、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深化以“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的政府网站群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平台上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多种形式的办事服务信息,整合汇聚办事服务入口,提供更全面、更及时的服务公开和办事指引。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