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现将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做好市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程序和表格,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明确了市公积金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责任分工、公开方式和程序、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公积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公开中心相关工作信息。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改进提高。一是继续提高我中心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继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市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加强信息筛选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