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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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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8-03-20 13:29:00 信息来源: 市社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财务科)

          负责市社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稿等综合材料的起草及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文印、收发、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社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负责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市社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市社本级财政经费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市社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和执行工作;组织实施财务、会计、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的法规和制度;负责市社机关财会工作,指导全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并负责系统财会报表工作;负责全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事务性工作,搞好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负责市社社有资产、资本金、土地资源的使用论证、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负责社有资产方面的法律维权工作;管理市社各项资金、股权投资、合作发展基金、社员缴纳的股金等;组织申报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考核、任免、交流、奖惩、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党组负责县级供销社主任任职资格的协管工作;负责市社机关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工资管理、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工作;负责系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市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开展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机关工作纪律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社复转军人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及原社属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

          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各级监事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对市社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督。

          四、市场流通科(统计信息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及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系统质量和标准化建设、各类龙头企业发展、各类交易市场建设;指导本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和指导全系统的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防灾救灾工作;负责全系统服务业项目库建设,组织申报管理服务业发展等相关项目;具体承担和组织市社的扶贫工作。

          指导和规范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工作,推动系统信息化和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全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负责全系统统计人员统计联网直报操作技术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统计联网直报数据报送工作。

          五、合作指导科(社团科)

          指导系统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全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系统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负责指导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及相关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工作评价和综合业绩考核;负责系统社团的组织发展、法律维权、信息服务、专业培训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负责组织系统开展招商引资、进出口业务、对外交流合作,引导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进入国际市场。

          六、产业金融服务科

          负责指导系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动系统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监督、指导农民信用互助业务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系统融资租赁、担保业务,探索农业互助合作保险业务。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是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农协会秘书长:职责是负责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和市农村经纪人协会的日常工作。

          
        (责任编辑:金兆林) [纠错]